自考本科畢業生可以直接參加全國統一的研究生入學考試;自考專科畢業生必須工作兩年后才有資格報考研究生,有的學校還在此條件的基礎上加上必須通過自考本科主干課程的規定,還有的學校規定部分專業不招收大專畢業生,具體情況你需咨詢所報考的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獲得自學考試文憑“享受與普通高等大專院校畢業生同等待遇”,只要你達到報考國家公務員的條件和要求,是可以報考的,但最好事先與招考單位聯系,咨詢相關報考要求,避免產生誤報。
只能申請辦理“畢業證明書”,辦理流程為:考生本人持身份證,畢業生登記表,以及本人近期的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張,到省教育考試院一樓大廳辦理,辦理時間為每周二、四。(法定節假日除外)
學位申請:自考本科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有關主考學校的規定者,可向相關主考學校(須有學位授予權)申請授予學士學位。學位申請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外語70分以上(含70分);2、學位課程(由主考高校確定)平均成績70分以上(每門百分制,含70分);3、論文成績良好以上(含良好)。(考生領取畢業證書后《畢業生登記表》成績欄內成績須滿足以上3個條件外,并在學位授授予學校規定時間之內申請學位,否則也不授予學位)。有關學位問題詳細情況請向主考高校咨詢。
畢業后經公安部門批準更改了姓名,需按情況補充提供以下材料:
(1)戶口本上有曾用名:提供含現用名及曾用名的戶口本單頁(即常住人口登記卡單頁)原件及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原件。
(2)戶口本上無曾用名: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公民姓名變更證明》原件。
畢業后經公安部門批準更改了身份證號,需補充提供以下材料: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公民身份號碼更正證明》原件。
由于種種原因前置學歷證書與考生本人的自然信息未能綁定。零散查詢只能證明證書本身的真實性,但是并不能證明證書與本人自然信息的關聯性。如果遇到這種情況,須去學歷認證機構進行學歷認證。
軍隊系統自學考試畢業證書持有者在進行本科報考資格審核時,除交驗畢業證書外,還應交驗本人的軍官證、士兵證或轉業證、退伍證,并留存復印件一份,以證明考生確實是在軍隊期間參加考試。
凡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結業生、肄業生報名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不能憑《結業證書》或《肄業證書》進行本科報考資格審核,可以用原高校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課程,免考自學考試同層次或低層次專業、名稱及要求相同或比原專業要求低的課程。但免考課程不得超過所報專業考試計劃規定課程的一半。
需要申請課程免考的考生,需通過數門課程,于 5月5月下旬和12月上旬(具體時間請以官網公布的時間為準)。(該時段網站開通課程免考窗口,其它時段該窗口關閉,現場報名期間各報名點雙休日照常上班。)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點擊 左側目錄樹“免考及資審申請管理”中的“免考申請”按鈕,即可進行申請。當提交完申請后,請按照系統提示的時間、地點以及所需材料到規定的現場去交驗材料并確認。
考生凡在經當地考試機構注冊登記的考點考試并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及以上證書,或獲得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NIT)《管理系統中信息技術的應用》模塊證書,可免考非計算機專業“00051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和“00052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實踐)”。